声明人:陈丽娟
在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非法跟踪、追捕,由于怕心,不敢承认自己是修大法的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自己在怕心下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