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远平
我骂过老师,烧过大法书,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自己的罪过,现我要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坚信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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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