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江
以前做过很多对大法不敬的事,说过对师父不敬的话。声明:我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、做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事、别人代我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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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