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仇仲绪、张秀芬、王瑞霞、沈健、刘庆钰
99年7.20中共迫害以后,我有些言行不符合大法,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从现在开始跟随师父严格要求自己,正念正行,坚修到底,直至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