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楠
我所说、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是师父的弟子,我只跟着师父走,弥补造成的损失!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