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少真、罗玲、唐海燕、胡秀惠
我们在劳教所被迫写下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。借明慧网严正声明:我们所有写过、说过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一律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