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宝柱
我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邪恶残暴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之言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