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冀淑贤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因为学法不深受恶党欺骗,烧了大法书和炼功带,现声明作废。从今后我一定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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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