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河
九九年7.20后的第三天,在威逼下,我在邪党印制的一张邪恶表上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那份签字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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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