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兆月
在共产邪灵残酷迫害下。违心的所说、所写的有违大法的言行一律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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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