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、曹玉梅
我俩所讲、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到底,严格按师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