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杜万岭
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立即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中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紧弥补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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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