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莲
对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一修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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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