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师建增、李美荣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5/140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