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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四民 一九九九年7.20后,我和同修去北京讲真相,被邪恶非法拘留,因怕心向邪恶写下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在单位也写了所谓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。家庭中我爱人强迫我放弃修炼,由于有怕心,我也向她说了“不再炼功”的话。做了决对不应该做的事,对不起师父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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