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萬红霞
自己以前在邪恶的高压下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的信师信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以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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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