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兰
对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任何安排,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