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云辉
我曾经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,说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在劳教所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