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媛、郭素兰、白秀杰
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烧了一部份《明慧周刊》,我们认识到错了。特此声明:以前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