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庆云、何纹阳
以前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