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燕
前段时间在家里,跟家里人争嘴时说了不该说的话。在此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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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