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情芳
当时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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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