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珍、曹秀云
以前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