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祝英
本人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6/1410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