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选华
我学法不深,没做到信师信法,“七二零”后,在单位领导的恐吓下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并交了《转法轮》。特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决心不辜负恩师的期望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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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