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以英
在迫害刚开始时,由于怕心和各种原因,我销毁过大法真相资料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特此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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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