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世纯、李佩兰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大法受到邪恶迫害,压力下违心写出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变,早日跟师父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