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翠新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遵照师尊的教诲,认真学法,好好修炼,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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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