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香
无论在任何环境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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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