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美华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、所说违背大法及有损李老师的话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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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7/141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