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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荷珍 我于96年6月2日得法,得法后,身体上的一切病全好了。2000年初七,我第一次去北京上访,同年10月再次和平上访,遭受邪恶非法劳教,女儿因我被非法劳教,她丈夫逼迫其离婚;我的丈夫于2001年9月,因承受不住这双重打击而病倒,并于2002年7月去世。我在恶警造谣说我“不要丈夫”时,一时糊涂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2004年4月,在传递资料中,被邪恶再次钻空子,给大法造成严重损失。在一年的残酷迫害中,有很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严正声明: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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