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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珍 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在中共、江××流氓集团的迫害下,做过违背师父和大法的事。在孩子被非法关押期间,片警和居委会主任让我写“不修、不炼保证”,我没写,它们写完了让我签字,我违心的按了手印。后来,孩子让恶警绑架到派出所后,恶警威胁、逼迫交书、家人烧书,我交了书。同修问我“炼不炼了”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做出不尊敬师尊、不尊重大法的事情。今天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恩师、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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