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丽姿
我从学法轮大法以后,身心得到了很大受益。在九九年7.20非法镇压以后,由于怕心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郑重声明:我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