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翁卫红、曾爱情
在7.20时本人曾经说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并表示“不炼了”,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,深感痛心。现严正声明:我们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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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