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少风
我97年得法。99年7.20后,曾做了好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高压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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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