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建华
7.20以后,配合了邪恶签了“不修炼保证”,交了大法书籍。现在郑重声明:自己过去所做、所写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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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十月十二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