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芬芳
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,我违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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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