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珍
在高压下,由于有怕心,我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信大法,紧跟师父,正念正行,弥补过失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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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