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淑萍
7.20后,派出所的警察来查问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现在明白我错了,特此声明:所说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