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盛轩
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8/141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