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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慧英

    我在九九年九月份去北京被邪恶抓回来,被非法关押13天,放出来时必须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由于我执著心重、有怕心、放不下亲情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回家不几天,又被叫去派出所在他们写好的一张纸上签了名。自己犯了天大的罪过,真是对不起苦度我们的师父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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