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鲍水珠
2002年派出所和居民委曾叫我写对法轮功的看法,我在居民委主任的压力下签下了“不出来,只在家炼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压力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持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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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