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万奎
二零零一年,在邪恶的迫害之下,我说了违背大法的话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也对不起同修。现在声明以前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就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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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