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阮淑兰
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重,没按法的要求去做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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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