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万占
我在遭受邪恶迫害的情况下丧失了正念,做出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十分后悔。现在我声明:以前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! 我要从新走入大法修炼,我要多学法,加强正念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罪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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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