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晨光
我曾在修炼前说过很多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修炼后也做过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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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