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丰成
2000年至2002年期间,因母亲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,为了让母亲早日回家,我曾写过不利于大法的信,在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