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玉凤
我以前在邪恶的威逼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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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