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隆宏、魏月娟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大法师父不利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29/1412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