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玉芳
九九年7.20后,烧过大法书,砸过讲法带、炼功带,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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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30/141266.html